院办职责

作者: 时间:2010-09-16 点击数:

 
      院长办公室是学校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综合办事机构,在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其职责范围是:
      一、负责起草学校综合性工作报告、规划、计划、总结等。组织拟订全校有关规章制度,草拟、审核以学校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、通知等。
      二、负责组织安排校级会议和重要活动,负责校务会议、校长办公会的具体事宜及记录,督促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。
      三、负责全校公文的收发、转递及行政文件的传递、督办、催办、归档工作。
      四、协调对外的工作联系,归口管理外事工作,做好来宾接待工作。
      五、根据校领导指示,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综合性工作。
      六、当好校领导的参谋和助手,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或组织专题调查研究,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。
      七、负责处理“院长信箱”及有关来信来访事宜。
      八、统一管理全校的文书、人事、教学、学籍、基建、设备等档案,并检查、指导有关业务部门做好档案工作。
      九、掌管并正确使用学校印章、校长名章及介绍信;负责审定和办理各中层部门印章刻制。
      十、负责上报和下发各类公文的印制工作,承担机关各部门的公文打印工作。
      十一、负责全校的综合统计工作,统筹、指导全校有关业务部门的专业统计工作。
      十二、负责学校“大事记”整理及归口管理上报信息工作。
      十三、负责小汽车、大客车及学校会议室的使用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 十四、负责办理校领导报刊、杂志的订阅收发工作和信函收发、电话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 十五、负责校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      十六、负责全校改革的统筹协调工作。
      十七、加强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,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。
      十八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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