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1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期间
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
各中层部门:
2018年中秋节、国庆节将至。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,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、中秋节:9月24日放假,与周末(9月22日、23日)连休。
2、国庆节:10月1日至7日放假,共7天。9月29日(星期六)、9月30日(星期日)上班,补10月4日(周四)、10月5日(周五)的课。
3、10月8日起,学校执行冬春季作息时间,上午8:0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00。学生作息时间按教务处安排执行。
二、做好安全隐患巡查及整改工作
各中层部门要牢固确立“安全隐患即安全事故”的意识,认真排查安全隐患、堵塞安全漏洞,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“回头看”,把学校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(一)各部门自查
9月22日前、9月26日至29日,各中层部门开展全面自查,重点对综治、消防、教学、建筑、饮食、卫生防疫、交通车辆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,做好记录,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,不能整改的提出整改建议,并报相关职能部门。
(二)职能部门检查
9月22日前、9月30日前,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,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在全校范围开展一次全方位、全覆盖的安全集中检查。
1、保卫处、濂溪办、后勤管理处要对全校社会综合治理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,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。确保校园监控和消防监控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状态,做好防盗等预警和巡查。严格执行“禁摩限电”的规定。
2、教务处要对全校实习实训教学安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。督促各实训基地加强对教学仪器设备的定期检查,确保设备运转正常;加强实验室、楼道等集中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区域的消防管理工作。
3、学工处、濂溪办要对学生宿舍安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,全面排查宿舍内的安全隐患,严禁宿舍内违章用电。
4、基建处、后勤管理处、濂溪办要对基建工地、维修改造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,坚决杜绝施工中的各种安全事故。
5、后勤服务集团、濂溪办、国资处要对所有的食堂、商场、体育馆、地下室、家属区宿舍、营业网点(含临街门面)、在建维修改造项目等进行一次卫生、用电、用气、房屋等方面的检查,并对全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。
6、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加强对入驻学校的各合作企业安全工作的督查。
(三)整改上报
各职能部门将各自负责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,于9月30日前报到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。保卫处、后勤管理处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,将全校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录入“江西省学校安全工作平台”,及时整改,及时核销。
三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
1、保卫处、学工处要组织落实学校《关于强化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方案》中各项活动的开展,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以及防火、防盗、防校园网贷、防破坏、防诈骗、防传销、防事故等教育贯穿学生教育的始终。
2、各二级学院组织所有班级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,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;加强对有心理障碍、生理疾病学生的关爱和干预,并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。
3、学工处、保卫处、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,严格审批学生的集体活动,落实活动安全措施,完善应急预案,集体活动必须有老师到场组织和指导,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大型活动,坚决不予审批。严禁学生擅自在校外组织或参加任何集体活动,严禁学生私自组团外出旅游。
4、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假期学生离校请销假和离校、返校情况统计上报等制度。
5、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,要加强学生宿舍门卫值班和宿舍区巡视,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学生宿舍,严禁留宿外来人员。
四、做好干部值班、巡查工作
1、中秋节值班工作,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和“文明美丽校园”建设工作的通知》的值班安排,实行值班巡查。
2、国庆期间值班安排,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,于9月26日之前将人员值班安排报至院办、学工处和保卫处。
3、节假日期间,各中层部门主要负责人、值班人员、安全工作岗位上的干部员工,要确保24小时手机畅通,要确保在岗并做好值班记录。
九江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
2018年9月19日
